签订和解协议后对方不执行
您不能直接依据和解协议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对方不履行在执行中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时,您并不能直接依据该和解协议申请强制执行。但您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了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执行中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如果对方部分履行了和解协议,剩下的部分不履行,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计算对方已履行的部分,这部分在执行恢复时应予扣除;其次,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针对未履行的部分进行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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